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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发挥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7-06-19 15:44:34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参与评论()人

通知强调,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216.9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1.66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提到,要加强对湖光岩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要重点保护好霞山等历史文化街区和雷祖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雷州文化和海港城市相结合的特色风貌。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全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湛江是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北部湾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湛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湛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216.9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一体有序发展。加强湛江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发挥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1.6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湛江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