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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内77万被盗刷 女子这样做获得银行全额赔偿

2017-06-19 09:22:5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银行卡内77万被盗刷 女子这样做获得银行全额赔偿)

银行卡绑定了手机,卡也在自己手里,但77万元的存款被分8天时间全部盗刷,程女士的手机也没有收到一条银行交易短信。为什么会这样呢?近日,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银行卡盗刷案作出二审判决:储户程女士获得了银行的全额赔偿。

事情发生在2015年下半年。此前,程女士在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存入77万元,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2015年9月1日,理财产品到期,程女士到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卡上的金额从77万元变成了5角7分。

开户行提供的消费、取款明细显示:2015年8月24日到8月31日,8天时间里,程女士借记卡中的70多万元,被通过网银和ATM机取款的方式全部刷光,共产生了95笔交易,涉及云南、浙江、深圳、上海等地区,且多次出现极短时间内跨省市交易的情况。

程女士辩护律师 吕江:在这个案件中存在一个细节,就是为什么这么多的交易我的当事人不知道?在发生她的95笔款项被盗走的过程中,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收到任何一个提示短信。后来通过银行调取了相应的后台数据,才发现预留到我的当事人卡里的电话号码实际上已经进行了更改,我的当事人对此向银行发出了质疑。

带着这个疑问,程女士向云南省银监局反映了情况,请求调查,同时,在和银行多次协商未果后,程女士向法院起诉银行,要求赔偿。

起诉银行要求赔偿 一审败诉

因为银行卡内77万元钱,在被分95笔交易盗刷的过程中,程女士没有收到一条银行交易短信,程女士认为,银行存在过失。但由于证据不足,法庭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程女士辩护律师 吕江: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我方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的流转是因为银行方面的过错或是过失,据此判定我方举证不能,驳回我方诉讼请求。

提交新证据再次上诉 二审胜诉

程女士提出上诉,在出示了新的证据后,昆明市中院认定,银行存在过失,撤销一审判决,判程女士胜诉,银行支付其全额本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