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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五都出不起?国泰君安“任性”弃购浙商证券(3)

2017-06-18 21:00:46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要点二:

一年内弃购三次将被禁止打新半年

虽然按照沪深两市交易所的规则,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也就是说,可以认购一部分,放弃一部分;也可以全部放弃。

但是无论全部放弃还是选择放弃部分,网上投资者若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将被拉入“黑名单”,禁止打新6个月。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要点三:

当天卖老股的钱可缴纳中签款

T+2日当天可以用卖老股的资金缴纳打新中签款。融资融券的投资者也可将当天平仓的钱直接用于申购新股。

简单来说就是,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和信用账户中的现金,都可用于申购新股。

不过一些券商自主开发的“宝宝类”平台中的钱,需要将其转出至资金账户中才可使用。

要点四:

同名账户申购同一新股以第一笔为准

同一投资者名下的证券账户,哪怕分布于不同证券公司,但在申购同一只新股时,只能申购一次。若用多个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购沪市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多个账户中,只要选择任意一个证券账户即可进行申购;而申购深市新股,投资者必须使用一个有深市市值的证券账户才可进行申购。

也就是说,投资者甲在A、B两个证券公司分别开了沪市和深市账户,其中用A券商的账户买了沪市的股票,在B券商的账户买了深市的股票。那么按照新规,甲可以选择任一券商的账户申购沪市的新股,但只能用B来申购深市的新股,因为甲在A券商的深市账户中没有市值。

所以比较简便的方法就是,无论沪市还是深市的新股,甲可以都用B账户来申购。

要点五:

如何查询中签情况?

有三种方法。

第一,看你的券商交易系统;

第二,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中签结果公告中查询;

第三,拨打电话400-808-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