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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制度大调整:增设创新板允许同股不同权(2)

2017-06-17 01:35:47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收紧主板及创业板多项要求

另外,港交所还提出改革创业板的建议,将提高对创业板上市时的公众持股及市值要求,并收紧了创业板公司转主板的要求。

在港股市场上,公司素质备受质疑的创业板本次改革的力度较大。港交所在建议中提出,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要求,由之前最少2000万港元提高至3000万港元;对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市值要求由之前的1亿港元上调到1.5亿港元;对上市时公众最低持股市值的要求,由之前的3000万港元上调到4500万港元;强制规定所有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必须包括公开发售,占比不少于总发行量的10%;对控股股东上市后的股份禁售期,由过去的6个月延长到12个月,在上市的第二年及时控股股东可以售股套现,也必须保留控制权,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上述措施意味着港交所提高了资金借壳创业板公司进行炒作的门槛。

至于主板的改革建议,包括:最低市值将由现行的2亿港元提升至5亿港元,但公众最低持股量必须达到1.25亿港元;新股上市后股东的禁售期也将延长至2年。

港交所表示,将诚邀市场各界人士就两份文件的建议方案发表意见。两份文件的公众咨询期均为两个月,截止提交回应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港交所强调,虽然有关建议分别刊登在两份文件中,但两份文件密切相关,市场检视时应作综合考虑。

(原标题:港交所制度大调整:增设创新板允许同股不同权,创业板将杜绝全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