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招商公路拟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实现A股上市(2)

2017-06-14 21:01:46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公路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另行通知复牌。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招商公路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前尚需取得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交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键词:华北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