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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操纵市场! “北向通”四大异常交易将被重点监测

2017-06-13 09:11:30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昨日发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征求意见稿强调,交易中心将对“北向通”以下四种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测:频繁发送不反映真实交易意向的报价量;报价回复价格、成交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以任何形式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未按成交信息履行结算义务,多次出现结算失败等。

报价请求最低100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向通”交易日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香港市场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日期。交易时间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具体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9:00-12:00和13:30-16:30.

“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DVP).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北向通”具体可行的交易流程也浮出水面。根据安排,“北向通”采取做市机构交易模式,由交易中心组织报价机构(即做市机构),为境外投资者持续提供报价。

“北向通”采取请求报价等方式进行交易,具体的报价交易模式为: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向报价机构发送只含量、不含价的报价请求,报价请求实时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报价机构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向境外投资者回复可成交价格;境外投资者确认价格并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境外投资者确认成交后,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生成成交单。报价机构、境外投资者、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根据成交信息办理结算。

征求意见稿称,境外投资者可向一家或多家报价机构发送报价请求,可设定请求有效时间,最长为1个小时。请求报价流程时间超过请求有效时间,交易自动终止。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投资者发送报价请求的请求量最低为100万元人民币,最小变动单位为1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吸引境外中小机构

法兴中国环球市场业务主管何昕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由于目前绝大多数境外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直接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或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等渠道投资境内债市,“北向通”引入的境外投资者与已有直接入市的投资者范围相同。不过,“北向通”开通后,预计将主要吸引境外中小型机构,而大型机构会更倾向于直接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