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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社评:顶住压力 扭住依法监管牛鼻子不放松(2)

2017-06-12 08:51:56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建设一个高度市场化、法治化的证券市场,离不开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但仅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还不够,因为监管手段和监管资源终归是有限的。它需要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需要监管任务和监管资源的合理匹配,需要执法和司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环顾海外一些推崇自由交易原则的成熟市场,行政处罚、刑事惩罚和民事索赔构成了证券市场事后惩戒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三大支柱。相比之下,A股市场惩戒证券违法犯罪运用最多的手段是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救济制度短板明显。有些案子开出的罚单金额不小,但刑责轻微,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中国现行证券法、刑法对于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处罚多数轻于海外成熟市场。有些行为在海外成熟市场属于触犯刑法,在A股市场只算行政违法违规;有些行为A股市场列入犯罪,但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期也大大低于海外成熟市场。另外,受地方保护、执法者专业水平不高等影响,国内有些案件即便进入刑事程序,最终仍然给人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感觉。违法犯罪成本太低,难免“前罚后继”。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化水平,维护三公原则,有必要参照海外成熟市场经验,结合中国实际,与时俱进修改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建议,抓住全国人大对证券法进行修订的契机,全面松绑各种过时的管制限制措施;完善证券市场惩戒机制,加大对各种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研究成立不受地方力量干预、专业性强的专门证券法院;积极探讨建立集团诉讼制度的可行性;赋予各级证券监管部门足够的权限,充实监管力量,保障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