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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5.5亿欣泰赔付基金到账:怎么赔、赔给谁、赔多少?

2017-06-12 08:51:43    券商中国  参与评论()人

6月9日,兴业证券正式推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方案,一级市场新股投资损失和二级市场退市损失纳入赔付,减半扣减市场风险并设60%最低赔付比例。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兴业证券9日发布公告,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正式推出先行赔付方案。兴业证券公告的这份先行赔付方案有3个特点:

1、将适格投资者的一级市场新股投资损失和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均纳入赔付范围。

2、不设基准日,赔付涵盖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退市的退市损失。

3、自愿减半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并设置60%的最低赔付比例,扩大赔付范围,提升赔付金额。

赔付给谁

据专项基金设立公告,本次赔付将适格投资者的一级市场新股投资损失和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均纳入赔付范围。

兴业证券相关人士称,本次赔付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则,赔付适格投资者的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外,还参照《合同法》关于受欺诈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对申购新股的投资者进行赔付。

而二级市场损失赔付对象和赔付范围为:

1、自欣泰电气股票上市之日(2014年1月27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年11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退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

2、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年12月11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退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

这几个关键时点投资者需要知道:

1、虚假陈述实施日(2014年1月15日,欣泰电气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日)

2、虚假陈述第一次更正日(2015年11月27日开市前,欣泰电气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

3、虚假陈述第二次更正日(2015年12月10日收市后,欣泰电气发布《关于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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