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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等67国共同签署BEPS多边公约,深化国际税收合作(2)

2017-06-09 08:47:4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经过一年的艰苦谈判和集体磋商后,《公约》于去年11月获正式通过,并开放给全世界签署。北京时间今年6月8日在法国巴黎OECD总部,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首批签署方。

灵活性、可选择性强

全球国家或地区间的税收协定超过3000多份,一份《公约》要保证实施税收协定相关的BEPS措施的及时且一致,挑战极大。

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在通过多边公约仪式上的致辞中说,“很多人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克服重重挑战,面临诸多艰难选择。比如,如何在不使《公约》过于繁琐的同时保证其灵活性,以使尽可能多的国家参与其中?《公约》的起草艰难重重,但是各位却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让它变成了可能!”

此次《公约》共设七章三十九条,纳入了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防止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等BEPS成果等。考虑到执行与税收协定相关的BEPS应对措施需适应不同税收政策,此次《公约》一大关键特点就是灵活性、可选择性强。

比如,缔约方可自行选择《公约》将适用于其哪些税收协定,将特定税收协定排除在《公约》拟涵盖的税收协定清单之外。 缔约方可在不同选项中,选择其拟采取的有关应对协定滥用和改进争议解决的方式,以满足BEPS最低标准。

其实,《公约》并不是替代现行双边税收协定,《公约》文本只是对如何修订现行协定的某一条款进行说明,各国通过在签署和批准时提交保留事项来明确该国是否接受某项修订。

利于维护中国权益

古里亚认为,《公约》有助于完善税收协定执行,并促进实施四项BEPS最低标准中的两项——防止税收协定滥用和促进税收争端解决。《公约》避免了各国间反复的双边谈判,因而极大地节省了时间。最重要的是,通过集中起草《公约》,各位保证了BEPS项目在执行和解释方面的一致性,带来了更强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此次《公约》也有利于维护我国权益。

我国已对外签署102个双边税收协定,数量位居世界第三,如逐一与协定缔结对方通过双边谈判落实BEPS成果,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无法短时间内实施BEPS最低标准,实现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目的。《公约》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落实BEPS各项行动计划的成果建议,更加有效地打击国际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