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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发布“飞地经济”指导意见 引入PPP模式开发园区

2017-06-06 17:03:4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随着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人力等综合成本的不断上涨,产业向成本较低的地区转移成为必然。在这个过程中,飞地经济成为产业外溢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土地、技术、管理等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共同参与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引入PPP模式运营园区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人力等各种成本日益高企,对部分产业来说,发展空间已经日趋饱和,必须要进行产业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迁出地和迁入地通过飞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按飞地经济的管理方式,可分为飞入地管理型、飞出地管理型、两地共管型这三种方式,前两者的利弊都十分明显。比如飞入地管理型优点是管理方熟悉当地社会经济环境,不足之处在于可能形成对企业服务的不连续性,没能有效利用飞出地的管理经验。而飞出地管理型优点是保证了服务、政策的连续性,使企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缺点是管理方需要时间来理解当地经济文化环境,从而可能出现水土不服。

有鉴于此,两地共管型成为飞地经济目前的主要合作方式。飞地经济牵涉到迁出和迁入地政府、企业等多方利益主体,形成的动力在于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共赢。

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支持合作方建立常态化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等方面的政策对接,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项目引进和运营管理中的问题。支持“飞地经济”合作方共同研究商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事项,签订规范、详细、可操作的合作协议,做到分工明确、权责对等、共建共享。

从实践效果来看,迁出地首先考虑的大多是将产业中的制造等环节转移,而自身则保留总部和研发、营销等部门,迁入地在获得部分制造环节的税收同时,也能带动当地的就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当地的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