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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加持,共享汽车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2017-06-06 10:47:1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7年6月1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的《指导意见》,在明确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基础制度的同时,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或篇幅谈及热门的“共享汽车”(官方称为“汽车分时租赁”)。

值得关注的是,1)对共享汽车或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指导意见》持“鼓励”的态度,并拟定了多项鼓励措施;2)对于存量机动车,包括私家车按照要求变更登记从事分时租赁服务,《指导意见》并不禁止。

那么,诸多利好政策加持之下,共享汽车能尽快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吗?

多项鼓励措施并举:解决制约共享汽车运营中的难点问题

当前,制约共享汽车或汽车分时租赁发展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停车不便、租还不便”等现实问题。

包括奔驰旗下car2go、国内EVCARD、Gofun、途歌、零派乐享等在内的数十家各大共享汽车服务品牌,都无法回避该问题。

《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等两大鼓励机制。

显然,通过为分时租赁车辆解决配套停放区域或停靠点问题,并在人流密集区域实现覆盖,一方面能更好地让用户或市民更便捷地接触到分时租赁车辆,另一方面也能方便使用汽车分时租赁的用户更加方便地租还车辆,进而起到“激活一点带动一面”的效果。

事实上,共享汽车或汽车分时租赁,与ofo、摩拜等共享单车类似,本质上都是“互联网+租赁”融合的产物,通过引入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能很好地解决用户找车、租车和还车等制约分时租赁汽车发展的难点问题。

私家车附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车辆变更登记即可从事共享

由于机动车不同于自行车,其停车所占区域较大、城市停车位资源紧张等原因,使得汽车分时租赁虽然在理念和技术上更有优势,但受制于城市配套设施或机制不足,很难如共享单车一样快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