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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修订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完善终止上市审核等内容(2)

2017-06-02 16:03:43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终止上市和信息披露监管,强化分级基金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7月2日之前反馈至本所。

联系方式:

传真:0755-8208 3872

电子邮箱:fund@szse.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部

邮编:518038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6月2日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上市基金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7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7年7月2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本所电子信箱:fund@ss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

2、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原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