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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将出新规:私家车符合规定可从事分时租赁

2017-06-01 16:35:5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为规范汽车租赁车辆管理、合理确定共享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交通运输部1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模式,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租赁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报废和购买保险。落实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制度,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承租人,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分时租赁企业经营者要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组织调配,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用户资金、信息安全。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等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据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汽车租赁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为促进新形势下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汽车租赁业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龙头企业引领、网络覆盖广泛、经营行为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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