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海外人士如何用“澳洲公司”投资澳房?(2)

2017-05-26 08:55:41    龙腾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

·由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外国公司持有控股权益的公司;

A . 由两人或多人合计持有控股权益的公司,并且其中每一个控股人或者为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者为外国公司;

由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外国公司持有重大权益的信托财产的受托人;或者

由两人或多人合计持有重大权益而且其中每一人或者为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者为外国公司的信托财产的受托人。

澳洲《2015 年外国收购与兼并规则》第184条对“海外公司”作出补充与修订,必须申请FIRB:

B.由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外国公司持有控股权益超过20%的公司;

由两人或多人合计持有控股权益超过40%的公司,并且这类控股人为非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者为外国公司。

C.一言以蔽之: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公司持有控股权益超过80%,则一般会被定义为“澳洲公司”,即可豁免FIRB申请。

4.海外人士的“澳洲公司”投资澳房时,如何豁免海外人额外印花税?

A. 以昆士兰州为例,在其《额外印花税征收规则》中对海外公司的判定特别强调了”控制权益“(ControllingInterest)一词。

B. 一言以蔽之:澳洲常住居民的自然人或公司持有控股权益超过80%,则一般会被定义为“澳洲公司”,即可豁免FIRB申请。

5.没有本地收入的海外人士如何通过“澳洲公司”得到澳洲银行贷款?

A. 投资项目类型(购物中心、酒店等):

案例一:由海外人士(没有本地收入)持有100%股份且有一名澳籍董事的“海外公司”欲投资价值300万澳币的购物中心,因该购物中心有稳定现金流与良好的商业前景价值,该“海外公司”仍然成功获得60%的澳洲银行贷款。

此外,若通过内保外贷与Letter of Credit的形式,将有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B. 地产开发项目(公寓、联排别墅等):

案例二:地产项目一直受到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的青睐,当他们持有“澳洲开发公司”绝大多数股份时,若该公司的澳籍董事有着不错资产、商业背景且占有部分股份,那么将极大可能地获得更高的银行贷款比例,甚至有可能会被豁免预售要求。

* 此处特别感谢昆士兰资深商业贷款咨询公司Balanz的创始董事GeorgeSha提供贷款方面建议。

6.海外人士的“澳洲公司”如何进行股份转移?

A. 转移步骤:

1. 准备股份转让协议,包含日期、对价、受让人等关键条款(注意增值税等);

2. 注销或减少转让人的股份证书;

3. 出示或增加受让人的股份证书;

4. 在股份变更的28天内递交ASIC 484表格进行政府登记。

B. 回顾1-5步

你获得了什么?失去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