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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等情形,银行有权拒绝开户

2017-05-25 17:10:40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与主要意义是什么?

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将“三反”监管体制机制确立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工具日新月异,金融体系逐渐完善。但与此同时,一些新型金融风险也在不断显现,如不法分子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继而实施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风险暴露出:一是一些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在开户环节存在一定的业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漏洞,为不法分子非法开立账户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不少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未采取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仍提供无差别的金融服务,违法犯罪资金得以继续转移。

2017年,人民银行针对开户管理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相关事项,系统梳理研究国内外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实践经验,拟定《通知》讨论稿,广泛征求相关金融机构的意见,确保《通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知》基于客户准入、维持和退出的全流程,对开户管理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提出具体要求,有效弥补了当前反洗钱制度的薄弱点,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反洗钱义务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责任,加强防控措施,有效防范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对预防洗钱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知》在开户管理方面有什么关键变化?

《通知》在开户管理方面的关键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3类异常开户情形“有权拒绝开户”。《通知》拓展了“有权拒绝开户”的适用范围。第二,《通知》首次提出,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行为,应当审查、判断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审查、判断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对于有充分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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