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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融资遭“紧箍咒”?监管力度或低于预期

2017-05-24 22:39:3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美元债发行受阻后,房企又一融资渠道或迎来监管“紧箍咒”。近日,各地银监局将入驻信托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不过,对此,银监会表示,此次是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并非发布新的监管政策。

银监局入驻信托系例行检查

近日,有消息称,银监会下发了《2017年信托公司现场检查要点》(下称《检查要点》),各地银监局正入驻信托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对此,银监会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根据银监会2017年现场检查计划,监管部门将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银监会相关部门4月中旬制定印发了《检查要点》,供具体检查时参考。这是现场检查的一种通行做法,仅用于指导具体检查项目,并非发布监管政策。

一位信托业人士对记者分析称,本次检查中,银监会高度关注信托产品设计中,是否以各种形式放大房企杠杆:是否存在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高于3:1的情况;是否以嵌套结构、设置中间级等方式变相放大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资金配置;结构化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否超过该产品净值的20%等。

除此之外,银监会还关注信托公司是否通过股债结合、合伙制企业投资、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模式变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规避监管要求,或协助其他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另外,“股+债”项目中是否存在不真实的股权或债权,是否存在房地产企业以股东借款充当劣后受益人的情况,是否以归还股东借款名义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也是银监会所重点关注的。

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以上两种情形是以“名股实债”形式放大杠杆的常用手段,也是本次监管的重点。文件显示,本次现场检查将重点关注银行端直接发起或者银行端通过券商资管、私募基金等计划间接发起的银信、银证信或者证信等同业业务、交叉金融产品。

对于通道类业务,银监会还高度关注同业合作中是否接受了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的显性或隐性担保;对于主动管理类业务,银监会则关注这类信托产品由银行代销时,是否由银行主导项目的尽调和管理,以及是否签订隐性回购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