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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 深改组要求采取“最严厉的惩戒措施”(2)

2017-05-24 10:07:0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3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对记者表示,对于环境监测,环保部门“采取了不同的手段,包括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一些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目的就是避免恶意的违法超标。此外,环保部门还有热线电话12369,希望老百姓及时举报,执法人员可以及时到达现场抓现行。”

深改组要求,把“诚信监测”等放在重要位置。这也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自行监测、自证排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实施排污许可证监管功能的基本保障。”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马中表示,自行监测是企业作为排污者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不必要替企业考虑监测成本问题。

他解释说,任何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因为履行环保责任导致破产,那就说明这个企业的盈利是建立在掠夺公共环境资源的基础上,从社会全成本考虑它就不应该存在。搞清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是对污染有效控制和治理的前提,自行监测、记录与自证守法的成本也是“污染者付费”应有之义。

第一财经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近日,环保部已印发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提出技术指导。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对记者表示,由于缺少系统性的技术指导,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自行监测日常监督检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内容不合理,存在排污单位未包括全部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不规范、监测项目仅包括主要污染物、监测频次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在采取最严厉的监管和惩戒措施的同时,也应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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