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爱建集团停牌时间“超标” 上证所“看不下去”发监管函

2017-05-22 10:09:1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拖延时间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狙击收购方的方式之一,不过这次似乎不那么管用了;爱建集团(600643.SH)应对要约收购,停牌超过一个月,停牌时间过长,远远超过监管要求的5天,这也终于受到了监管关注。

有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收购方的广州基金等,早已经提交了相关要约收购文件,不过爱建集团至今尚未披露这些收购文件,被指并未按照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而收购方看中的很可能是爱建集团的信托牌照。

停牌“超标”引上证所关注

5月20日上证所发出监管工作函,提醒爱建集团作为公众公司,需从投资者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信披义务,审慎办理停复牌事项,保障投资者正常交易权利。爱建集团称,已将监管工作函转交相关举牌股东,公司将按照要求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

接近收购方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收购人广州基金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三章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相关要求,签署了《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并送至上市公司。

爱建集团4月16日晚间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截至4月14日华豚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基金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爱建集团无限售流通股7185.7万股,首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2016年5月,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其中第四章《筹划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九条显示,“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重大合同以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原则上应当分阶段披露。确需申请停牌的,应当同时披露停牌原因和筹划事项的具体类型。”

三十条则称:“上市公司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申请延期复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筹划事项依法须经事前审批或属重大无先例的除外。”“上市公司筹划第二十九条规定之外的其他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当分阶段披露筹划进展,不得仅以筹划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申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