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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完善退市制度不应一拖再拖

2017-05-21 16:36:1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7年“退市第一股”诞生。近日,深交所宣布对*ST新都(新都酒店)做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由此*ST新都将进入退市程序。

这是继去年7月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发行被责令退市后又一退市案例,有评论认为这意味着A股机制日渐常态化。实则不然,最近几年每年1~2家公司退市的速度,恰恰证明A股退市机制十分不完善,任重而道远。

就*ST新都而言,也曾使出浑身解数逃避退市,百般“折腾”后方才退市。*ST新都1994年1月在深交所挂牌,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ST新都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5月21日起*ST新都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当年9月15日*ST新都于进入破产重整,解决因违规担保引发的巨额债务问题;2016年5月*ST新都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及全部材料;今年4月25日,在恢复上市的道路上蹒跚了近一年的*ST新都,因会计师事务所的函件走到了悬崖边: “调整后的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942.22元”,这意味着*ST新都无法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

事实上,作为公司退市与否发主要考量——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在A股市场一直很难真正执行。一般而言,一家公司上市一段时间后,因行业环境或自身经营等问题,丧失了持续盈利能力,不具备继续上市条件,理应退出资本市场。但在A股市场,大部分濒临退市的公司,都以借壳、重组等途径临门一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部分常年未恢复持续盈利能力者,亦可通过财务手段规避退市政策,继续留在A股市场。于是在A股形成了炒作“壳”资源的恶习,许多人乐此不疲,甚至出现了因专门炒作“ST”股而获利匪浅的“牛散”。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目前,A股因为业绩连续亏损而被退市的公司数量仅五十余只,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甚至欺诈上市而被勒令退市的也只有个位数。而市场成熟年均退市率在8%左右,如美国从1998年到2012年即有7769家上市公司退市,这其中约一半为达不到上市要求而退市。

以2012年出台“新老划断”退市制度为例,当时限期18家暂停上市公司在当年底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但最终这18家公司仅两家退市,其余均通过各类手段恢复交易,且引发爆炒,此事一度引发广泛质疑。2014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号称“史上最严”退市制度,不过实施近2年以来,效果远不如预期,甚至在当年年底,身兼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的万福生科逃出生天,并在复牌交易半年内被爆炒6倍,影响颇为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