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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处理结果

2017-05-19 17:38: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月19日公布了对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处理结果,拟对国海证券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业务一年,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对张杨、郭亮两名责任人,处以分别在10年及8年内不能在证券公司承担相关职务的处罚,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

证监会:暂停国海证券新开证券账户等三项业务一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月19日通报,对国海证券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证监会对渤海证券债券交易业务、资产交易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进行了检查,发现渤海证券内部管理混乱。拟对国海证券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业务一年,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

2016年12月13日,国海证券发生债券风险事件,公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证监会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多方位采取措施,妥善化解了风险。

与此同时,为查找事件成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证监会组织力量,对国海证券债券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国海证券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违规事项多发等问题。

为严肃法纪,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经营行为,证监会拟对国海证券及有关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拟对国海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及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一年内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对张杨、郭亮2名违规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分别在10年、8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职务),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对与事件相关的5名违规人员移交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证券执业资格;对负有管理责任的2名分管高级管理人员撤销任职资格;对负有监督责任的3名历任合规总监公开谴责;对其他有关人员责令公司进行处分。证监会已向有关当事人送达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此外,对负责国海证券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还将对其执业质量进行核查后,依法处理。

对国海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继续秉持了“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对核心业务、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管控水平,切实发挥合规风控作用,有效保障各类业务规范运营,不得采取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实施过度激励。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对经营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违法违规频发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监会将依法采取暂停甚至撤销业务资格等措施;对不履职、不尽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撤销高管资格等措施;对未勤勉尽责的合规负责人,依法追究其监督、检查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从业人员队伍。

证监会:暂停新沃基金特定资管计划备案手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证监会拟依法对新沃基金及有关责任高管人员进行处理。一是责令新沃基金针对核查发现的合规风控问题进行改正,暂停办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二是暂停受理公司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6个月;三是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董事长、总经理及督察长出具警示函。

2016年12月20日,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基金)管理的乾元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受持有的信用债券违约及高杠杆操作相互叠加影响,发生大额质押回购到期无法偿付的情况。我会立即督促基金公司及相关各方及时处理相关风险事件,截止目前,相关回购已全部解除,产品质押杠杆已全部消化,风险因素得到有效化解。

同期,证监会对新沃基金及旗下产品运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新沃基金对前述专户产品的风控缺失、管理失当,是造成风险事件的根本原因。同时,新沃基金在公募基金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违规问题与风险隐患。

为严肃市场纪律,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拟依法对新沃基金及有关责任高管人员进行处理。一是责令新沃基金针对核查发现的合规风控问题进行改正,暂停办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二是暂停受理公司的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6个月;三是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董事长、总经理及督察长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强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事资管业务应坚持资管业务本源,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所谓“通道业务”。各资产管理人应引以为戒,结合自身管理能力,审慎开展业务,珍惜名誉,取信于投资者、取信于市场,切实履行投资管理及合规风控的主体责任。

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对经营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未履职尽责导致出现重大风险或者风险外溢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依法从严问责,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促进证券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证监会:对六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证监会对六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了2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

2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朱康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买卖股票”两种手法,于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期间操纵“铁岭新城”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17,979万元;于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期间操纵“中兴商业”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8,802万元。朱康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约26,781万元,并处以约26,781万元罚款。二是李健于2015年9月10日至15日期间控制使用“李健”“李某祥”等5个账户,通过盘中和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的方式导致“市北高新”的委托量数据失真,影响“市北高新”股价和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李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李健违法所得约937万元,并处以约2,813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陈某弟是彩虹精化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余伟业与陈某弟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联络频繁,余伟业指示其妹妹控制使用“余伟业”账户买入41.2万股“彩虹精化”,共计获利约251.8万元。余伟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余伟业违法所得约251.8万元,并处以约755.6万元罚款。

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一是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明机床)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拟将持有的昆明机床25.08%股份全部转让给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沈机集团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协议解除条款和“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生效条件,且未披露补充协议,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条第3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沈机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云侠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二是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游久游戏或公司)前身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刘亮、代琳、大连卓皓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游久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14年11月,游久游戏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而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刘亮与代琳分别成为公司第二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0.28%、9.31%,其中代琳放弃所持有的30,000,000股股份在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2015年1月18日,刘亮、代琳登记结婚,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19.59%,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但刘亮、代琳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刘亮、代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中,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三立期货)作为依法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期货经纪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刘毅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导致三立期货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严重影响三立期货的正常经营,给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风险。三立期货、刘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17条规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67条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三立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编辑:廖书敏
关键词: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