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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要求险企自查自纠销售合规情况 防范公司经营风险(2)

2017-05-17 17:46:12    中国证券网  参与评论()人

人身保险公司因上述情形一年内有2家或2家以上分支机构被保监局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的,保监会将依法对总公司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薪酬和职级挂钩的内部问责制度。对于出现销售误导等违规问题、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从严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和纪律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高管人员采取限薪、降职、停职等处罚措施。

此外,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销售管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因产品开发、制度设计等原因导致销售误导违规问题的,应当追究总公司相关部门和高管人员责任,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不断强化合规经营管理。省级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发生以上违规情况的,应当对省级分公司相关高管人员进行追责;一年内出现2次或2次以上销售误导违规问题的,应当对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原标题:保监会拟要求险企自查自纠销售合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