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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坛长毛”David Webb:这50只港股不能买

2017-05-16 10:12:10    智通财经网(深圳)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股坛长毛”David Webb:这50只港股不能买)

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因其行事较为特立独行,且喜欢就香港财经及时事多作评论,因而赢得“股坛长毛”的称号。最近,他在自己的网站中发表《“谜之网络”("Enigma Network"):50只不能买的港股》一文。具体股票名单见以下图表:

David Webb表示,上面图表显示的50只港股中,部分股票是泡沫,已被香港证监会警告股权过度集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股票的上市公司不顾警告依然持有,可能会一直持续至泡沫破碎时,因为这些股票的收益实际上并不一定会令股东受惠。这些泡沫股对公司管理层而言,实则另有他用。

其他非泡沫股遭David Webb点名,是因为这些公司有大量投资,但投资权益披露低于正常披露门槛5%。

股权结构“谜之网络”

David Webb称,“谜之网络”图形成的原因,只是因为大约一年前,Webb网站对许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不透明度感到失望,开始向联交所提交投诉,指出营利监管机构未能执行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投资持有、财政年度表现及其未来前景”。对于主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就是年报的附录16,第32(4)段和中期报告的第40(2)段。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即年报的第18.41(4)条,中期报告的第18.59条。这些规则对“重要性”没有定义,但可以从附录16第23段中得出一些启发,公司需要披露占总资产5%以上的资产的发展或投资的详情。在股权投资的情况下,也可能考虑到超过年度利润或亏损5%的股份的投资损益属于“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披露。

之后,这些公司在最近的中期和年度报告中的披露已经增多,尽管其中一些公司正采取措施加以混淆视听,它们通过将投资列入自主管理型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s),从而使未来,它们可能只会在SPC披露持有股份,除非监管机构密切关注并要求披露基础投资。

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投票权)超过30%,便应发起针对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图表中有几家公司可能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如果有公司股东被视为一致行动人,而还没有任何自然人股东被计入一致行动人。如果公司股东没有采取一致行动,那么他们挑选了许多相同的股票进行投资,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巧合。香港证监会应该关注一下图表中包含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