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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摩根大通中国区主席兼CEO 李一:“一带一路”,外资法人行在华新的战略机遇(2)

2017-05-12 09:38:5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正是凭借这些主客观优势,摩根大通在服务中国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机会方面已经开始初显身手。2016年底,摩根大通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旗下上海电力的财务顾问,参与了其收购巴基斯坦卡拉奇电力公司66.4%股权的交易;除了这项交易之外,摩根大通还在工行收购土耳其Tekstil银行、神华收购印尼南苏1号独立发电厂项目,以及建行收购印尼Bank Windu等交易中担任财务顾问角色。

除了“一带一路”,中国监管层面一些政策的变化也给包括摩根大通在内的外资银行带来了新的机遇。3月初,银监会发布《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在华外资银行业务“松绑”。

该《通知》规定,在华外资银行可以与母行集团开展内部业务协作,为“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发债、上市、并购、融资等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发挥外资银行的全球化综合服务优势。按照中外一致原则,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可依法投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明确在华外资银行开展国债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大部分托管业务不需获得银监会的行政许可,采取事后报告制。

李一对此表示: “我们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研究对摩根大通在华业务产生的积极影响,总体而言,这是一项重大利好,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外资行的优势,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

法人银行——在华业务依托

李一一直非常重视本地法人银行的发展。“本地法人银行切实发挥了整个摩根大通在华业务依托的作用,对摩根大通整个中国业务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成立本地法人银行之后,摩根大通不久后就获得了中国国债承销商资格;随后又拿到了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这些牌照是摩根大通业务在华落地的基础。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相信本地法人银行将大有可为。”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摩根大通中国本地法人银行在北京、上海、天津、苏州、广州、成都和哈尔滨均设有分行,为客户提供包括现金及流动性管理、贸易融资、风险管理、外汇和企业银行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解决方案。

2017年,摩根大通获得了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券承销牌照,为摩根大通进一步深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