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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私募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制度环境

2017-05-09 17:12:5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5月9日,“私募股权及并购百人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但私募股权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塑造市场价值取向的制度环境,市场制度决定着企业家资源配置对经济的最终影响。

洪磊在致辞发言中还表示,各类私募投资活动既有共性需求,需要统一的制度规则和信用环境,避免碎片式监管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导致市场“劣币驱除良币”;也有个性化需求,需要针对天使、创投、并购等不同性质的私募投资活动提供差异化自律服务。

截至2016年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22家,已备案创业投资基金2208只,实缴规模3587.5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2823家,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4081只,实缴规模3.74万亿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成长基金8149只,实缴规模1.48万亿元,并购基金907只,实缴规模4536.8亿元。

洪磊认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功能不足和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私募股权基金简单博取上市价差回报,或依靠对赌条款兜底维持投资收益,消极持有股权,较少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未发挥企业重组和行业资源整合的专业化价值。

其次,并购基金与投资人之间缺少牢固的信托关系根基,并购市场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大量短期资金以杠杆的形式介入,缺少长期资金作为并购资本金,限制了并购基金的发展。

洪磊认为,私募行业自律的方向是建立成熟的市场化博弈机制和高水准的行业信用,将市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转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注册标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

去年,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规范文件。通过法律意见书等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之间也形成相互博弈、相互增信。

洪磊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首要任务是要守住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得将高风险产品卖给缺少风险认知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人;其次是要秉持股权投资的属性,按照风险投资原则管好风险敞口,让投资人承担应该承担的风险,获取应该获取的收益,不要脱离股权投资本质,伤害行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