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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破拦路虎省下一百多亿,税务总局助企业“走出去”(2)

2017-05-09 09:25:5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截至2017年4月底,税务总局共发布了5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基本涵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资目的地。这些指南主要围绕境外投资目的地整体营商环境、主体税种、征管制度、双边税收协定(协议或安排)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五一”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举行《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新闻发布会,图为大数据显示国别税收情况。

与之配套,税务总局还专门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依托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推出“双语”服务,开通12366“走出去”纳税服务热线专席,为企业“出海”提供“精准导航”。

郑典富表示,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指南很好地解决了企业海外投资中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企业节省了一笔成本,让企业可以提前防范境外投资税收风险,更有底气走出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薛佳斌在收到新疆税务部门编写的《中亚五国税典译本》时也感慨,给力的税收服务让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的脚步更自信了。2017年,由该公司承建的项目让塔吉克斯坦首都告别了20年冬季限电的历史。

力挺企业解决涉税争议

由于国家间税收征管差异、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部分走出去的企业遭到投资东道国涉税争议,被要求补缴大额税款。

比如,由于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提出要征收2009~2013年税款和滞纳金1635万美元。在埃塞俄比亚投资设立鞋厂的广东东莞华坚集团,被要求按10%税率对其在埃塞俄比亚的企业所得股息征税,而非两国税收协定安排的5%税率。

针对部分企业碰到的涉税争议问题,中国税务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

比如,针对上述南方航空遇到的涉税争议问题,在经过一年四轮交涉磋商后,两国外交部和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避免了对南方航空重复征税。

东莞市国税局在了解到华坚集团碰到的涉税争议问题后,立即协助它向埃塞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回函承认中埃协定的有效性,华坚集团减免税款3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