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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 辉山乳业将走向何处

2017-05-09 01:05:2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跳楼”暴跌、内外交困的辉山乳业(06863.HK),停牌一个多月后,再次遭到监管重击。5月8日起,应香港证监会指令,香港联交所停止其股份交易,亦即勒令停牌。

勒令停牌的依据来自香港证券期货规则。该规则第八条规定:“若香港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存在招股章程、通告、介绍文件,以及载有法团债务安排或法团重组的建议文件等,载有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的资料,将被指令暂停证券交易。”

与香港证监会上述指令对应的是,早在2016年12月底,国际做空机构浑水公司发布的报告,即已对辉山乳业财务真实性进行质疑。而3月24日暴跌后,辉山乳业巨额债务随即暴露,但具体规模至今仍然未明。

不同于自行停牌,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的上市公司,最终命运往往不佳。危机爆发后,辉山乳业的命运陡转直下,不仅债主上门逼债,内部多名高管也挂冠而去,董事会已经陷入瘫痪。

正在危机深处的辉山乳业,未来将走向何处?

勒令停牌

辉山乳业5月8日公告称,依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规定,并应香港证监会指令,香港联交所于5月8日上午9时起,停止该公司股份买卖。

同时,恒生指数公司也在当天公告称,由于监管机构指令联交所停止辉山乳业股份买卖, 5月15日收市后,将以系统最低价格0.0001元,将辉山乳业从恒生中国(香港上市)100指数、恒生环球综合指数、恒生综合指数等恒指系列中剔除,相关变动将于5月16日起生效。

此前的3月24日,辉山乳业从2.81港元/股,暴跌至0.25港元/股,截至午盘收盘跌幅略有收窄,股价报0.42港元/股,跌幅高达85%。当天,辉山乳业紧急停牌。但不同于此前自行停牌,此次停牌是香港证监会强制性要求,亦即俗称的“勒令停牌”。

香港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显示,其第八条为暂停证券交易,按照第8.1条规定,如证监会认为,招股章程、通告、介绍文件,以及载有法团债务安排或法团重组的建议文件,与发行人有关的公告、陈述、文件等,载有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的资料,为了维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的利益,而暂停该股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