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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监管并非新增要求

2017-05-06 08:05:14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立夏之日京城迎来强劲沙尘暴,5日的A股也被券商资金池检查的传闻呛得咳嗽不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回应相关媒体报道时表示,有关证监局近日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规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种种迹象表明,近期,监管层针对券商行业的监管不断加码。从重申延续券商资管业务监管要求,到对多家券商信披违法、尽调核查关键程序缺失开出罚单,再到酝酿修改券商分类监管规定以及对券商智能投顾业务展开现场检查,多项举措均直指券商业务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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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管业务监管延续:多次开展机构自查及专项检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约谈了多家大型证券公司,已明确要求清理资金池类债券产品。而深圳辖区的证券公司对资金池的清理扩大到了全部资金池产品,券商资管业务中资金池产品全面叫停,存量也被要求限期整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回应相关媒体报道时表示,有关证监局近日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规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邓舸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有少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运作上存在以上一种或多种特征,相关操作模式背离了资产管理产品独立运作、风险自担的基本特征,容易积累流动性风险,形成刚性兑付的误导性信息,实质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控金融风险,去年7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重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开展或参与具有资金池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列举了具体要求,并从实际出发明确了新老划断政策和过渡期安排。

《暂行规定》发布后,为督促落实有关要求,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多次组织开展机构自查及专项检查,分步、有序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存在资金池隐患的资管业务。截至目前,大部分涉及相关问题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新设产品承接实现期限匹配等方式完成了规范,相关规范行为有序进行,未对市场造成影响。近日,有关证监局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规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关键词: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