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各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反映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果,集中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涉盐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同时,发挥新闻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综合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对食盐安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
各地区要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食盐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食盐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