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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公司收到虚假合同 总经理许明景涉嫌伪造公章

2017-05-05 09:27:3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鹏起科技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一份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公司名义签署的融资合同影印件。该合同为2017年3月21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为孔庆飞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钧茂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鼎江贸易有限公司、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声称出借人孔庆飞将出借款项汇入全体借款人共同指定的上海鼎江贸易有限公司,并由借款人内部自行调配使用,全体借款人对款项的归还承担连带的共同还款责任。合同金额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合同中许明景个人涉嫌伪造了“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该事项未经上市公司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在上市公司备案,公司初步判定为虚假合同。公司已就该事项于2017年5月2日向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另外,公司还收到了一份2016年8月签署的标的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合同,融资主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初步判定该合同也为虚假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58,859.49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146,748.33万元,占公司总对外担保实际余额92.38%。该等担保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4.29%。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经过合法程序的对外担保合同。

公告称,许明景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案件属许明景的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同日公告,公司就《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违法被调查事项的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首先,关于鼎立集团涉嫌违法被调查事项对其履行增持计划的影响,公司表示,由于鹏起科技股东鼎立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东阳市公安局已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鹏起科技与股东鼎立集团及许宝星先生、许明景先生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因此公司未获得鼎立集团对未履行的增持计划的任何回应。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东阳市相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公司将持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次,对于鼎立集团的债权余额、形成原因以及回收措施,公司回复称,截至2017年5月4日,欠我公司款项:92,082,000元,我公司欠款:45,727,163.68元。回收措施:(1)目前,公司正与东阳市相关方面积极协商沟通该事项;(2)公司将通过追缴、债务重组等方式回收上述欠款。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