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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商业拟发300亿公司债 已等候半年

2017-05-04 09:18:46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万达商业拟发300亿公司债 已等候半年)

5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获悉,大连万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2016年10月份在上交所申请发行不超过300亿元的公司债,时隔半年后,显示最新状态为“已接收反馈意见”。

上述发债申请自2016年10月14日开始,直到2017年4月28日,项目动态一栏显示“已接收反馈意见”,此前上交所已对其此次发债发函问询,其曾做过一次答复,而这次所显示的最新状态,意味着上交所已收到其答复材料。

万达商业上述发债能否顺利通过,暂不得而知。但从目前已有案例来看,在楼市从严的调控背景下,即便是一些已通过交易所审核的公司债,仍有不少未能发行,因为这些房企所涉及的小公募类公司债须获得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而此类审核要更严一些。

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从募集说明书来看,万达商业本次债券募集的300亿元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截止到2016年末,该房企部分待偿还金额合计499亿元,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偿还其中的300亿元。

从上述问询与答复材料来看,当前交易所对房企发债申请的审核依然较为严格。

2016年10月28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的函》,该文件明确了对房地产业采取“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标准。

上述基础范围所涉及的发行人应资质良好、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是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政策和调控政策的房企,包含以下4种类型:

(1)境内外上市房企;

(2)地产央企;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企;

(4)中房协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沪、深交易所还针对房企发债做出了明确要求:房企募集到的资金不能用于拿地。

回顾万达商业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份的前两次窗口期发债,申请均不超过一个月便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