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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公布8项行政处罚单 民生、招行、工行被罚

2017-05-03 17:01:3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上海银监局日前共公布8项行政处罚单,民生银行、招行、工行以及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均被罚,其中民生银行分支机构领取了4张罚单,工行被罚数额较高,为487.42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银行上海世纪公园支行、上海市南支行、上海杨浦支行、上海广场支行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均被处罚。4家分支机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2年或2012年-2013年,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处罚款分别为40万元、3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营业部上海分部因为2014年,在与3家银行进行资金融通时实质未见票,已脱离票据业务实质。同时,该超授权开展“他行代理保管票据业务”,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没合计人民币487.4168万元。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被处以420.3428万元的罚款,理由为2016年,该行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发放信托贷款”为通道,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款,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还有一家被罚的是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被罚是因为至2016年2月末,该行部分前中后台岗位未实际分离。2015年,该行在对下属枫泾支行的检查中,未能发现两笔个人贷款支付凭证系伪造,贷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行被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与之同时,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枫泾支行因为2015年该行在发放两笔个人贷款时,客户经理伪造支付凭证,且该行在贷后检查中未发现上述问题,对员工行为监督和排查不力,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编辑:陈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