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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股份IPO违法造假被罚 新时代证券成漏网之鱼

2017-05-03 10:30: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4月28日,登云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该公司在IPO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而登云股份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却并未收到相关问询函或处罚决定书。

反观2015年10月20日,登云股份因上市当年业绩即变脸被证监会展开立案调查,作为保荐机构的新时代证券,即被监管层和深交所出具问询函。

登云股份IPO文件及年报造假被罚

登云股份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于2014年2月19日在中小板上市。2015年10月20日,登云股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根据《告知书》,登云股份因IPO申请文件、上市后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而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该公司时任董事及高管欧洪先、潘炜各处以30万元罚款及五年市场禁入,其余责任人则被分别处以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经查,登云股份IPO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具体包括,2010年至2013年6月,登云股份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咨询服务费、会务费不入账,以及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未有效执行资金内控制度,存在违规对外借款等情形;招股说明书表决和签署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成功上市之后,登云股份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依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情况,在2013年报、2014年报以及2015年一季报中均有涉及。诸如,2015年一季报少确认主营业务成本约421.2万元,导致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在2015年4月16日,登云股份一季度亏损超过1000万元。然而,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同时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约421.2万元,并使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

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登云股份还存在其他情况。2016年6月23日,登云股份向法院对某客户争议金额较大的三包索赔费提起诉讼。2016年11月28日,法院下发《民事调解书》,确认该客户退还登云股份三包索赔扣款270.75万元,该客户不得再以2011年至2014年三包索赔问题要求登云股份承担任何违约、补偿或赔偿责任。该退还金额占登云股份与该客户三包索赔款争议总额的23%。登云股份九位一致行动人及财务总监已签署承诺,如果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登云股份未能就上述三包索赔争议与客户达成谅解,并回收相关应收账款,对于争议金额较大的三包索赔款项(合计1482万元),将以现金方式弥补登云股份的相关损失。

关键词:登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