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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成证券欺诈高发地 完善立法呼声强烈

2017-05-02 21:00:5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监管风暴在资本市场不断掀起高潮。而作为监管重点,操纵市场行为的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还在不断加码。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公布了7起操纵市场的行政处罚案例,针对新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不断。有专家指出,继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后,操纵市场将成为证券欺诈行为下一步高发地。

然而,与来势汹汹的违法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却一直存在缺陷和空白。截至目前,相关法规主要以列举行为作为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方式,但并未对构成要件做准确说明。各界对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而由此衍生的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的对接和协同,也引发关注。

操纵市场相关立法亟待完善

“截至目前的证监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仍以虚假陈述的案件为主,近期内幕交易案件的数量开始增多。下一个重点将会是操纵市场违法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如此表述道。

汤欣列举了一组统计数据,2014年至2015年期间,每年因操纵市场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有10起左右,2016年全年增长到18起,而2017年截至4月底公布了7起。“2014年以后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例就大幅增长,预计今年此类案件数量会超过去年。”

除此类处罚案例的数量增长之外,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类型和手法也在不断变化。

根据现行规定,操纵市场行为主要包括连续交易、约定交易、洗售交易和其他操纵行为。证监会此后出台操纵市场行为认定指引,针对“其他操纵手段”进一步认定了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虚假申报、特定期间价格操纵、尾市交易等新型行为。

从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来看,传统的连续交易和洗售交易的案件数量最多;但虚假申报、特定期间价格操纵、抢帽子交易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汤欣介绍,后三类新型违法违规案例的合计数量,已接近同期连续交易和洗售交易数量的一半。

以年内的操纵市场案例为例,其中包括鲜言通过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多伦股份的一案,因操纵市场而收到的违法所得高达5.78亿元。加之信披违规,针对鲜言的处罚金额高达34.7亿元,其还收到了市场禁入的处罚。此外,年内还公布了唐汉博等跨境操纵“小商品城”等个股的案例,这也是沪港通开通以来查处的首例跨境市场操纵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