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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保护制度稳住企业家信心(2)

2017-05-02 20:30:5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不过,目前国内部分政策和制度建设,一直停留在文件、表态层面。或者说,即便中央对于完善产权保护的表态如此坚决,但对于稳定人心作用仍不甚明显。

因此,在民间投资下滑、民企资本外流和企业家“跑路”频现的当下,中国政府迫切需要像商鞅变法那样“徙木立信”,以证明其决心并不仅仅停留在文件。近期决策层一再提出要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纠错无疑是徙木立信最好的手法,其中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较多疑点的经济案件应首先考虑重审,颇为典型的就有牟其中案、顾雏军案等。

以顾案为例,顾雏军2008年因虚报注册资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等罪名,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2012年9月顾雏军出狱后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改判无罪,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院受理了顾雏军的申诉,但至今为止,顾雏军尚未等到再审立案通知。

换言之,如果这些案件能够重审,其效力将胜过几纸文件,对于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也将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