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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在金融等专业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2017-04-27 16:01:1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4月27日消息,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今天发布,意见提出,在投资准入方面,争取在金融、电信、互联网、文化、文物、维修、航运服务等专业服务业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在制造业利用外资方面,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持外资企业技术改造等;在总部经济发展方面,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

近年来,通过不断提高开放水平,促进投资便利化,中国逐步成为全球跨国投资主要目的地之一。但随着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各国纷纷出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一些传统上以对外投资为主的发达国家积极鼓励制造业回流,加上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优势的减弱,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发下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要改善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转变管理模式,营造规范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在这一背景之下,国务院进一步出台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即“国发5号文”),强调要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把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与中央刚刚批准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结合起来,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分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三大部分,共33条。《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天正式对外发布。

一、坚持扩大开放,全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一直以来,上海致力于在扩大开放方面先行先试,特别是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优势,上海利用外资不断取得新突破,2016年合同外资和实到外资分别达到510亿美元和185亿美元,累计利用外资项目已经超过8万个,合同外资约4000亿美元,实到外资超过2000亿美元。外资企业已经成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约占全市2%的企业数量,贡献了全市27%的GDP、规模以上企业60%的工业总产值、65%的进出口额和33%的税收总额,吸纳了20%的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