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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大处罚力度 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顶格处罚(2)

2017-04-26 17:42:56    保监会网站  参与评论()人

《通知》提出了做好当前保险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保险监管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始终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一是要勇于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有序做好保险监管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做好思想准备、政策储备和工作准备。坚持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在防控风险中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突出主业,稳健发展,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保险独特作用。二是要落地见效。按照保监会总体要求和部署,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督促各保险机构全面对标监管制度,及时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地生效。三是要强化问责。建立健全风险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引导保险机构制定公司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履行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严防内外勾结干扰监管工作正常进行。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要求,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原标题: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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