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首批胜诉股民拿到赔偿款 投资者仍可索赔华锐风电(2)

2017-04-26 09:29:34    投资快报  参与评论()人

多数股民将错过索赔有效期

华锐风电2016年11月29日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华锐风电已收到74件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索赔标的约600万元。自2016年11月29日之后,华锐风电公司未对投资者索赔系列案作出新的公告,臧小丽律师表示,在上市公司公告日期之后,陆续由又有一些投资者加入索赔,保守估计,已经参与华锐风电索赔的投资者至少约有90名左右,总索赔金额不详。除了第一批已经判决生效的四位投资者以外,进入今年四月份以来,还有多件投资者索赔案,分别由北京高院、北京一中院两级法院安排了一审开庭、二审开庭活动。其中,北京高院4月分进入二审庭审的案件,约有46件,这些案件均是一审法院判决华锐风电需要支付投资者款项的,但这些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与新加入索赔的案件一样,至今未见华锐风电作出公告说明。

证券维权律师介绍,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时效均为两年,自行政监管部门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算起。具体到,华锐风电案来说,华锐风电投资者的索赔诉讼期至2017年11月10日届满,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起索赔诉求均可。超过法定的索赔诉讼期,即使符合索赔条件,也会丧失胜诉权。

臧小丽律师认为,在已经有生效判决的前提下,遵照同案同判原则,其他遭遇同样情况的华锐风电投资者如果也参加索赔,获赔是大概率事件。对于华锐风电公司来说,这家曾经虚增利润达2.77亿的公司,至2013年3月底(2012年度年报披露日前5个交易日),华锐风电的股东总数是56343户,现在离索赔时效关门期仅剩半年,总计参与索赔的股东人数才不到一百人,照此规模,绝大多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能会错过索赔末班车。为此,律师建议投资者索赔需及时,维权要主动。

投资者参与索赔应准备的资料

参与华锐风电股票索赔的投资者条件是: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买入华锐风电股票(601558),且在2013年3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造成的亏损。

(原标题:首批胜诉股民拿到赔偿款 投资者仍可索赔华锐风电)

关键词:华锐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