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2)

2017-04-26 09:29:15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开展私募基金风险排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较小,但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近年来,证监会通过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发现了多起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涉案规模从几千万元到数十亿元不等,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深圳等地区。

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事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增信。不法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故意夸大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借助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二是非法集资特征突出。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与一般非法集资案件行为特征高度一致,如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高额回报;通过网络媒体、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点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募新还旧;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

三是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集团内部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业务相互交织、渗透,混业经营,这些业务涉及银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等多个监管条线,单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身难以看穿其非法集资本质,违法行为的隐蔽性、风险传递性更加突出。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证监会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排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将非法集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健全完善监管规则。证监会陆续出台《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指引等规章制度。

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首先,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持续督导各证监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其次,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检查,切实增强经营机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明确监管红线;第三,下发《关于加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私募基金监管协作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强化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监测,提高行业风险和问题的发现处理能力;第四,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强化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