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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现多处工业污水渗坑 北京碧水源“意外躺枪”

2017-04-20 09:15:2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环境保护部19日晚证实,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对当地环境造成威胁。

19日下午2时许,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会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19日晚18时,初步调查结果出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19日上午,环保部和河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廊坊市大城县两处渗坑。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一直未完成。

19日晚,大城县政府也通过其官微发布《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该《说明》称,18日晚,已组织县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渗坑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说明》称,两渗坑均位于大城县南赵扶镇。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大城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说明》称,2014年3月,大城县政府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砖厂渗坑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该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南赵扶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县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当年7月,进行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政府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大城县政府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