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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规模骤降77% 千亿可转债待发

2017-04-13 01:28:5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种种迹象显示,自今年2月份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政以来,上市公司定增规模和数量出现了显著下降,频繁融资、无序融资的乱象正在得到抑制。

今年2月17日,证监会宣布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明确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数据显示,自那时以来,截至4月10日,按照发行日期计算,A股共计有4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合计募集资金613.08亿元,均值为14.60亿元。同期则共计有9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定向增发预案(董事会预案阶段),计划募集资金共计1703.75亿元,均值为18.12亿元。相比之下,2016年同期,A股共计有103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合计募集资金2617.67亿元,均值为25.41亿元。也就是说,2月份新政实施以来,再融资数量下降了59%,再融资规模则下降了77%,单个定增的平均融资规模则下降了43%。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曾于3月31日与部分再融资业务占比较多的大型保荐机构进行座谈。监管部门对在会审核再融资项目提出建议,包括对在会时间已达两三年的长期在会项目,实质已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建议沟通后尽快撤回;对发行方案、品种类型上不符合再融资新规要求的在审项目,建议撤回,鼓励调整再融资品种类型后再行申报。此外,证监会近期已做出部署,要求派出机构增加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检查,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检查力度,同时并对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督导作用进行了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