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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要加强地方配合

2017-04-12 22:04: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随着环境污染负面效应显现以及民众呼声高涨,决策层一再提升环境问题重视程度,自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后,关于大气、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持续发布,环保部去年开始则陆续到各地督察。

4月11~12日,环保部即通报了陕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地的督察反馈情况。问题较严重的是,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京津冀则有七成企业存在“散乱污”等违法违规问题。

的确,中国经济近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且环境破坏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近几年华北地区秋冬季节持续雾霾天气即是例证。这种结局不断引发反思,各界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而最近一年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环境治理不再仅依靠政策和法规,多了一项环保部派出督察组分赴各地督察。

且这种督察逐步常态化。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即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地进行督察。截至12月30日,连同包括首个进行中央环保督察试点的河北省在内,中央环保督察覆盖16省份,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罚款4.4亿多元,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

实际上,环保问题已成为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一些地方还没能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意识,没能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有的地方把发展和保护割裂开来,以无节制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简单地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短期增长,忽略可能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有的地方为追求GDP,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近期环保部督察组即有反馈显示,有些省市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轻环保,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环境保护是软指标。而且,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发展与保护问题上都表现得左右摇摆、立场不定,更何况是企业等其他环保主体。

从以往经验看,环保监管在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博弈中通常处于劣势,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往往会对于污染企业“网开一面”。或者说,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关系,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因此,在地方政府观念尚未完全转变之际,环保部派出督察组,进行环保执法垂直管理十分必要。垂直管理改革后,环保执法将不再受地方政府干涉,有利于环保执法工作开展。同时,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圈”,更好地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并统一执法尺度。

当然,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免责。一方面,改革如果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极有可能出现推卸、淡化现象,这不是改革所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没有地方的配合,督察组的解决方案难以有效落实,根治更是无从谈起。

换言之,欲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问题遇到的困境,特别是破解地方政府政绩观,中央督察组模式的垂直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仍需系统安排、统筹规划,尤其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而是要加强地方的配合。

编辑:许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