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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要加强地方配合(2)

2017-04-12 22:04: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期环保部督察组即有反馈显示,有些省市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轻环保,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环境保护是软指标。而且,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发展与保护问题上都表现得左右摇摆、立场不定,更何况是企业等其他环保主体。

从以往经验看,环保监管在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博弈中通常处于劣势,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往往会对于污染企业“网开一面”。或者说,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关系,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因此,在地方政府观念尚未完全转变之际,环保部派出督察组,进行环保执法垂直管理十分必要。垂直管理改革后,环保执法将不再受地方政府干涉,有利于环保执法工作开展。同时,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圈”,更好地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并统一执法尺度。

当然,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免责。一方面,改革如果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极有可能出现推卸、淡化现象,这不是改革所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没有地方的配合,督察组的解决方案难以有效落实,根治更是无从谈起。

换言之,欲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问题遇到的困境,特别是破解地方政府政绩观,中央督察组模式的垂直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仍需系统安排、统筹规划,尤其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而是要加强地方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