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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建设如何发挥税收激励作用

2017-04-12 20:51: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河北雄安设立国家级新区。这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由于我国在设立特区时通常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雄安新区的设立再次引起了社会对于区域经济中税收激励作用的关注。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主要手段,由于会影响投资收益,因此,通常税收激励能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回顾我国的改革历史,无论是经济特区、西部开发地区还是民族自治地区,均给予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积极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规定,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北部湾经济区新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从开办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5年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北部湾经济区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北部湾经济区内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北部湾经济区新注册设立或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迁入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经认定后,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北部湾经济区新设立的大型仓储类物流企业以及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其主营业务占总收入50%以上的,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