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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收紧定增规则 创业板加设锁定期(2)

2017-04-01 12:40:59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会议还对再融资新规相关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关于定价基准日的表述中,监管层强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非公开发行必须以发行期首日定价,无例外。定价基准日执行“新老划断”;在审项目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需重新定价的,可按原规定重新锁价。

会议还对间隔期与非公开发行股本计算,进一步明确。目前,前次存在重组配套融资、再实施非公开发行的,前次非公开发行后、再实施重组配套融资,以及前次发行H股的这三种,均不受18个月间隔期限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的规定,会议也明确了计算基数包括A股、B股、H股合并计算。

再融资从严监管立场不改

据现行的再融资新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也有所规定。按照最新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此次会议也对其中部分表述做了进一步细化解读,明确上述指标认定的期限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其中,若财务性投资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或者虽没超过募集资金但金额也较大的,以及历史上就持有该股权且不准备出售的,都将结合具体情况而审慎关注。期限指标的认定上,则明确为一年以上,或虽未超过一年但一直滚存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