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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标准降低?今后将更加包容早期的成长型企业

2017-03-31 09:22:46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3月28日,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9家企业的IPO申请,其中8家过会,1家被否。过会企业中,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两年扣非后净利润都是1000多万元,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1400多万元。

这是否意味着千把万净利润的IPO企业,真的迎来春天了?

中国证券报记者3月30日就此采访多位知情人士获悉,创业板今后将更加包容早期的成长型企业,如果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特别强,前景特别光明远大,那么在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况下,其净利润规模可以相对小一些,让这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迅速发展,“现在你看到净利润只有1000多万元的企业过会了,未来仍会看到这类净利润不高,但能看到其发展前景的公司过会”,知情人士表示。

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创业板上市标准降低或者放宽!知情人士强调,在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之下,此举的初衷在于挑选一批真正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未来能迅速依靠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企业。

知情人士表示,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知情人士表示

符合发行条件是一切前提,未来的审核理念首先是净利润规模适度降低,但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比如京东、阿里巴巴早期甚至是亏损的,但依靠资本市场的扶持,发展壮大起来了;其次是扶持一批新业态、高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覆盖面会拓宽一些。

“你看到的以往的过会案例,上创业板的企业净利润都远远大于1000万元。这是因为净利润基数太低,说明主营业务还略显单薄,监管层难免担忧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但现在各种新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监管层也要与时俱进调整审核理念,今后公司若能证明其可持续盈利能力强,证明其依靠资本市场的力量可以迅速壮大,那监管层也不会过分纠结于你的现状,哪怕现在净利润只有一千万,只要符合发行条件就没有关系。”知情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创业板的上市标准降低了,而是选拔一批有未来有前景的“种子选手”,要够得上这一标准,也是很有难度的。

其实,从2016年年底开始,“创业板改革”在深交所领导的多次公开发言中频频出现。

2016年11月16日,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在深圳举行的第十八届高交会的“‘十三五’规划及供给侧改革”主题论坛上发言时表示:面对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中国创新形势的日新月异,创业板也必将承载更多的历史责任。创业板启动已经7年,包容力度不够高,对成长早期的企业支持不够,面临着深化改革的要求。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优化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加大对早期和源头创新型企业的支持。

金立扬表示,创业板推出后还有很多中国龙头互联网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最著名的就是阿里巴巴和京东,这确实反映了国内资本市场在服务创新型企业方面还有很大缺陷,特别是创业板作为支持自主创新的板块,这些企业不能覆盖,说明它的包容度是不够的。

2017年1月13日,在深交所第三届理事会第48次会议上,深交所强调,2017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研究制定创业板改革方案,更好地支持服务创新创业”。深交所党委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深交所将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有序推进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优秀企业上市。

(原标题:净利1000万,创业板IPO门槛降低? NO,关键得看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