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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鲜言罚没34.7亿 终身市场禁入

2017-03-30 22:41:3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证监会3月30日晚间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330,753.74元,并处以2,891,653,768.70元罚款。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鲜言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鲜言)

〔2017〕29号

当事人:鲜言,男,1975年出生,时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代)及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多伦)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回执》中要求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会,2017年2月28日,当事人向我会递交《放弃听证及申辩意见》等材料,表示放弃听证。截至3月22日,其陆续向我会递交了《呈递证监会材料》《鲜言关于放弃行政诉讼权利声明书》《法律自首申请书》及《积极交纳罚款的承诺书》等材料。经复核,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鲜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鲜言实际控制、使用涉案账户情况

“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以及14个信托账户共计28个HOMS交易单元(以下简称账户组)由鲜言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交易资金来源于鲜言、鲜言控制的公司及14个信托计划,交易MAC地址高度重合。

二、鲜言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

(一)鲜言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多伦股份”股价

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多伦股份”有316个交易日,账户组在223个交易日中交易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排名居前两名的交易日共计110个,排名居前三名的交易日共计117个,排名居前四名的交易日共计125个,排名居前五名的交易日共计133个;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排名居前两名的交易日共计94个,排名居前三名的交易日共计105个,排名居前四名的交易日共计115个,排名居前五名的交易日共计119个。账户组买入“多伦股份”数量占该股市场买入量比例超过10%的有65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2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5个交易日,买入占比在2015年1月12日达到最高值,为56.87%;账户组卖出“多伦股份”的数量占该股市场卖出量比例超过10%的有50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7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3个交易日,卖出占比在2014年12月29日达到最高值,为53.46%。

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多伦股份”占该股总股本10%以上的交易日为60个,占5%以上的交易日为179个,持股最高的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持有47,154,962股,占总股本13.85%。

(二)鲜言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操纵“多伦股份”股价

1. 鲜言控制多伦股份拟更名事项披露节奏

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员工周某萍根据多伦股份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鲜言的指示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工商局)申请变更多伦股份的企业名称。2015年4月16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准同意多伦股份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标注行业及行业代码:金融信息服务09619,申请变更人为鲜言。2015年4月17日,鲜言知悉多伦股份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