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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符合条件的经适房15日起可上市交易

2017-03-15 18:41:0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2007年到2012年,南昌市政府建设并配售经适房实物房源12000余套。15日起,符合条件的经适房可以交易了——购房人既可以选择上市的方式来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也可以选择让政府回购的方式退出所购经适房的有限产权。

根据相关规定,南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条件均包括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申请人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根据流程,申请经适房上市的家庭,由南昌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土地权利性质将由“划拨”登记为“出让”,房屋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为“商品住房”,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与此同时,原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功能即行消失。

据悉,欲通过上市来取得经适房完全产权的,购房人需缴补一定的土地收益、税费等价款。

经适房购房人在将其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前,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可由政府进行回购。南昌市财政部门将在30日内一次性向申请退房的家庭支付回购价款。回购价按原销售价格(以购房发票为准)加城镇居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价款,即“还本金,付利息”。

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和回购后,原经适房住房申请人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编辑:顾蓓蓓
关键词:南昌经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