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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收到监管函 要求孟凯等人安排进行自查

2017-03-12 18:02:46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中科云网2017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41号),要求股东权利授权委托争议事项的相关方孟凯先生、王禹皓先生、陈继先生、陆镇林先生及肖兵先生,对2015年7月以来的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进行自查。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 2017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发来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41 号),要求股东权利授权委托争议事项的相关方孟凯先生、王禹皓先生、陈继先生、陆镇林先生及肖兵先生,对2015年7月以来的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进行自查。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将《监管关注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近期,公司连续出现多起股东授权争议事项,甚至发生公司经营场所受到冲击的不正常情形,暴露出公司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北京监管局对此高度关注。现要求争议事项的相关方孟凯、王禹皓、陈继、陆镇林及肖兵对2015年7月以来的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进行自查,核实其中是否涉及对中科云网股份表决权或控制权的安排和约定,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以及上述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并在收到本关注函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报告自查结果;对发现的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存在披露义务或告知义务的相关方应立即补充进行公开披露或配合中科云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北京监管局提醒公司董事会及各相关方:

1、董事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稳定有序。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对公司负有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2、各相关方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必要时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和冲突,不得出现干扰、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3、董事会和各相关方应当充分履行披露责任,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董事会要持续关注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各相关方要主动、及时将重大事项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监管局将对各相关方自查结果及相关补充披露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收悉《监管关注函》后,第一时间将《监管关注函》转发给孟凯先生、王禹皓先生、陆镇林先生、陈继先生、肖兵先生,提请上述相关方按照《监管关注函》的要求进行自查。

2、鉴于孟凯先生股东权利授权委托存在多方授权、重复授权的情形,如部分或者全部情况属实的,有可能引发争议,进而引起法律纠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关键词:中科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