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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正研究是否制定环保督察条例

2017-03-10 08:59:4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个改革方案,我们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说。

2016年11月1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摄影/章轲

中央环保督察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陈吉宁介绍,目前已经完成了试点和两批督察,第二批已经基本结束。今年还有两批,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他说,从已经开展督察的16个省份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有三个方面:

第一,提升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通过督察,强化地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级省委省政府和部门对这次督察深受触动。“有的领导跟我讲,这次督察是一场触动灵魂的督察。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受到了警醒,强化了环保责任的落实。”

第二,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共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约谈2176人,问责3287人。去年底结束的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

第三,推动地方建立环保的长效机制。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把各部门的环保责任明确了。24个省份出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4个省份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其余省份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见之中。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察的大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2016年11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工作动员会在武汉召开。摄影/章轲

对于记者关心的污染企业反弹的问题,陈吉宁表示,“确实存在,这些问题反映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还不牢固,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没完全树立起来,环保的责任也落实得不够。我想,正是通过这样反复严格的查处,持之以恒,法治的笼子在实践中才能越编越紧。”

中央环保督察组人员在查阅资料。摄影/章轲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环保部将采取措施,逐步解决污染企业反弹问题。这些措施包括,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今年要完成其余省份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主体,对地市环保督政为基础,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的督察工作体系。

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地市层面跟中央层面督察,着眼点会各有侧重。地市级主要解决目前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通过两级督察体制的形成,推动形成上下同欲、同向发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个改革方案,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

同时,加强督察能力建设。在中编办的大力支持下,环保部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陈吉宁说,“中央督察组和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督察办公室来承担,来统筹。我们也要把相应的环保部内部的一些人力调动到这方面来,推动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环境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