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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

2017-03-09 18:52:1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吴晓灵3月9日在梅地亚中心专场记者会上

“我对监管体制改革的想法,不是简单地把三会合在一起,或者简单地把三会合并到央行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3月9日在记者会上表达了她对于监管架构改革的看法。

她认为,世界各国存在各种各样的监管模式,都受到当事国家历史、文化、现实经济条件的制约。能够建立稳定金融防范框架、更好地将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结合在一起,并形成有效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若能够达到这两个目的,这样的监管体制就是合适的。

“金融机构尽管有很多业务相互渗透,但是金融业务本质上的东西是不会因此而改变的,比如银行主要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创造信用货币,银行吸收存款和创造货币的特性是不会改变的。证券机构要搭建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保证信息的真实全面,这种中介机构的本性也不会改变。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法则,进行经济补偿的功能也不会改变。”吴晓灵解释称,信托本身是一种法律关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取管理费用,投资者要承担风险、获得收益,这种方向也不会改变。而银证保信所做的资管产品,都要按照相同的规则进行监管、按照功能和行为进行监管,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

那么,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下如何监管?吴晓灵认为,应该对应的是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过去我们是机构监管,监管机构通过发放、吊销牌照,对机构的审慎经营进行管理。而行为监管是,即便机构的牌照不是我发的,但是你做了我所管的功能的事,还是要到我这里来领取牌照。”吴晓灵举例称,银行要销售保险产品、基金产品,应到保监会获得保险销售的资格、到证监会获得基金牌照资格。

吴晓灵认为,在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交叉经营的资产管理产品,应该按照法律属性交由证监会统一监管比较好。

“综合经营的情况会出现很多风险,我们的监管体制不管怎么改变,对于央行在整个金融体系当中所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稳定职能是不会改变的。金融市场最终流动性的提供者是央行,央行既担负着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责任,也担负着金融稳定的职能。”吴晓灵建议,综合经营情况下,要从单纯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转变,而央行要更加强调它承担金融稳定方面的任务。

吴晓灵认为,央行有其特殊性,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金融形势下,需要有效的央行,货币政策更加有效,汇率政策也要更加有效。只有这样,才能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金融系统,来应付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

编辑:林洁琛